各教职工: 关于我校组织教职工到北京参观学习一事,已向教育局、镇政府请示批准,现将组织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组织教师到北京参观学习分两批进行,第一批已于2006年10月1日至8日完成,第二批于2007年7月25日至8月5日进行。 二、经学校研究决定,成立待补中学到北京参观学习领导小组,组长: 何兴祥 (工会主席) 副组长:薛玉贵(副校长); 成员:李庭芬(教师代表),袁金荣(教师代表),林盛(教师代表),李馨林(教师代表),杨勇(办公室主任),杨焘(总务主任),高金玉(会计),代兴亮(年级主任),查沥波(年级主任),詹光灿(年级主任),刘元珊(教务主任)。领导小组负责选择确定旅行社,并与旅行社商定恰当的价位;负责教职工外出学习中的各种安全。 三、第二批参加人员:学校校务会成员,第一批没有参加学习的所有教职工。 四、在职教职工参加人员可带家属,但所带家属一切费用自理,安全自己负责。 五、费用:
1. 本校教职工1950元/人; 2. 教职工家属3150元/人; 3. 12岁以下的小孩2200元/人; 六、参加人员的费用于2007年7月20日前交高金玉老师处。
七、参观学习线路:北京及华东五省市。
会泽县待补中学
2007年7月16日 |